一、背景依據
2021年9月3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注冊成立,旨在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深化新三板改革,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同時原有“新三板”有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現已取消精選層,只剩下基礎層和創新層。2021年市級對《泉州市支持企業改制掛牌上市實現高質量跨越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0〕37號)上市獎勵政策進行調整,新印發了《泉州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改制掛牌上市實現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66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市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工作要求,強化“十四五”期間區域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體系建設,有力推進上市“育苗成林”工程,助力重塑資本市場“泉州板塊”活力,助推泉州經濟高質量發展超越,結合我區企業發展實際,依據省、市相關政策措施,制定了《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改制掛牌上市實現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決策部署,增強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著力優化企業掛牌上市服務體制機制,加快推進我區企業掛牌上市步伐,助推區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超越。
三、范圍期限
本文件自印發后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4年1月1日至施行之日期間參照執行。《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掛牌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泉洛政文〔2017〕121號)同時廢止。
四、主要內容
(一)后備企業認定
重點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戰略新興產業,緊盯“專精特新”“瞪羚企業”“獨角獸”等企業,篩選符合產業發展方向且經營情況良好、具備發展潛力和有掛牌、上市意愿的企業列入后備企業資源庫,后備企業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
被確認為省、市上市后備企業、科創板上市后備企業和場外市場掛牌后備企業(以下統稱后備企業),同步確認為區級后備企業。
(二)獎補扶持措施
1.掛牌階段。一是新三板掛牌獎勵。后備企業首次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掛牌的,區政府分別給予60萬元、80萬元獎勵。二是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獎勵。后備企業首次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在泉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交易層掛牌并完成股權登記托管的,區政府給予30萬元獎勵。
2.上市階段。一是上市獎勵。后備企業首次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或企業總部在本區以存在控制關系的境外公司實現間接上市或境外上市公司發行A股的,上市募集資金1億元(含)以上至5億元以下且50%以上投資于我區的,區政府給予250萬元獎勵,募集資金5億元(含)以上且50%以上投資于我區的,區政府給予350萬元獎勵;在科創板上市的,在上述獎勵基礎上疊加20%獎勵。二是上市貢獻獎勵。后備企業在福建證監局輔導備案的前一年至上市當年(擬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在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批復的前一年至上市當年),且年度新增財政貢獻增幅達10%的,按新增財政貢獻地方留成部分的30%給予獎勵,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上市當年企業財政貢獻達5000萬元的,區政府疊加獎勵50萬元,上市當年企業財政貢獻達1億元的,區政府疊加獎勵100萬元。三是異地遷入獎勵。①后備企業以資產置換、兼并重組等方式實現間接上市后,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區并承諾10年內不遷離的,區政府給予200萬元獎勵;其中,主要生產經營地設在我區并承諾10年內不遷離的,區政府疊加100萬元獎勵;②區域外境內上市公司將注冊地及納稅登記地遷入我區,并承諾10年內不遷離的,區政府按上市公司注冊地遷入當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5000萬元以下、5000萬元(含)至2億元、2億元(含)以上分檔給予上市公司3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獎勵。
3.資本人才獎勵。掛牌、上市公司和后備企業資本人才引進獎勵,經認定為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的,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疊加獎勵20%,并在戶籍遷移、子女就學、住房安置等方面享受市、區有關人才政策。
4.機構服務獎勵。銀行、證券、基金、咨詢公司等各類機構為我區引入優質企業落地注冊并在下一年度被列入上市后備企業的,引入企業經福建證監局輔導備案的給予該機構10萬元獎勵,5年內在A股首發上市的給予該機構100萬元獎勵。
五、注意事項
(一)后備企業享受本措施中上市階段獎勵的,應扣除此前享受獎勵的重疊部分。
(二)省、市級篩選確定的當年度我區后備企業視為當年度區級后備企業進行培育管理。
(三)企業享受本措施優惠政策10年內不得遷離本區;不到10年遷離的,須將已獎補資金全額退還。企業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獎補資金的,按有關規定收回已享受的獎勵或補貼,并納入信用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后備企業因歷史、業務重組等原因不符合股改條件,需以新設主體或以同一實際控制人旗下的其他主體實施股改的,該股改主體參照后備企業享受本措施扶持政策。
(五)本措施意見規定的財政補助項目若與我區出臺的其他扶持政策相同或相似的,企業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申請享受。企業當年獲得的資金獎勵總額(區級承擔部分)不超過當年度企業財政貢獻區級留成部分;若超過,超過部分遞延后一年度兌現(超過部分與后一年度獎勵總額之和不超過相應年度財政貢獻區級留成部分)。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泉州市洛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辦),姚偉鴻,22630676。
-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企業改制掛牌上市實現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