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江區委雙陽街道工作委員會 洛江區人民政府雙陽街道辦事處
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
第一條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9〕64號)、《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洛江區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20〕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雙陽街道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加快街道職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推動街道集中精力抓黨建、抓發展、抓治理、抓服務,重點突出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生態保護、民生保障、社區建設等職能,推進城市化建設。
第三條中共洛江區委雙陽街道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街道黨工委)是區委派出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委的決議和部署。領導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向區委報告轄區有關情況、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為區委決策提供服務。
(二)討論決定轄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和協調基層黨組織、黨員和群眾做好組織實施。
(三)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面推進轄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街道黨工委自身建設,加強黨對基層工作的領導和基層政權建設,統籌推進街道機關、社區、非公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領域黨建工作,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
(四)加強對轄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加強對轄區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組織開展民族、宗教、臺港澳僑、非公有制經濟等統一戰線工作。統籌協調推進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維護轄區安全穩定,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
(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街道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落實黨的人才政策,抓好優秀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服務等工作。強化街道對派駐機構的統籌協調職責,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派駐機構相關人員的考核和監督。
(六)領導街道紀工委、人大工委、街道辦事處和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自治組織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七)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洛江區人民政府雙陽街道辦事處是區人民政府派出機關,依法在本轄區內行使政府管理職能。主要職責是:
(一)在街道黨工委領導下,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黨委、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
(二)負責編制并落實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等各項規劃。參與轄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重點項目等建設規劃,并按規定組織實施。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組織實施建設重要經濟社會發展項目,優化營商環境,服務轄區企業項目,做好招商引資、節能減排、社會經濟統計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轄區“三農”工作,指導社區經濟組織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
(三)承擔轄區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進“街巷長制”、“河長制”工作,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協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環境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參與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區等管理工作,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
(四)負責轄區內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直接面向群眾、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積極構建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系。落實教育、科技、文化旅游、體育、衛生健康、社會保障等各項政策措施,依法協助履行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人民防空、勞動保障、人口、衛生健康等管理工作。
(五)參與制定并組織實施社區建設規劃、社區服務發展規劃,發展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組織轄區單位、居民和志愿者隊伍為社區發展服務,推動社區公益事業發展。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普活動,開展法治宣傳和社會公德教育。
(六)加強基層民主建設,推進居民自治,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工作,規范社區工作職責,及時處理并向上級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指導、監督社區業主委員會,組織社區居民和單位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整合轄區內社會力量,推動形成社會共治合力。
(七)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依法保護各類經濟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轄區內綜合網格管理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負責實施,會同相關部門解決突出的社會治安和重大疑難糾紛問題,做好社會穩定和基層信訪調解工作。
(八)依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健全完善綜合執法協調機制。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雙陽街道設置下列5個黨政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等工作。負責監督實施街道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黨工委、辦事處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考核、機關效能、調研、重要會務等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核審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權責清單、依法行政等工作。指導轄區內政務服務工作。協調聯系人大、政協、紀委監委、巡察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杜民服
辦公電話:0595-22061038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黨建帶群團等工作。負責處理日常黨建事務、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老干部、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加強和規范對區直部門派駐機構的管理。指導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城市基層黨建工作。負責宣傳、意識形態(含網絡信息安全)、精神文明建設、統戰、民宗、僑務等工作。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工作。協調聯系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組織協調轄區內群團組織開展工作。指導轄區內黨群服務中心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陳織榕
辦公電話:0595-22066225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街道財政預(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統一管理街道范圍內各項政府性收支。指導各類經濟組織發展經濟,抓好產業結構調整,培育特色產業,促進產業協調發展。負責社會經濟統計和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統籌轄區內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經貿合作、優化營商環境、科技創新、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綜合協調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監督管理街道財務,做好內部審計,推進街道財政規范性建設。負責本街道財政稅收和財源培植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各社區財務會計工作。協調聯系稅務、金融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賴榕藝
辦公電話:0595-22062006
(四)社會事務和社會治理辦公室(加掛雙陽華僑農場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轄區內的公共衛生、文化教育、群眾體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口、民政事務、老齡、關心下一代、殘疾人保護、社會救助、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廣播電視、文物保護、旅游等方面工作,并協調好與社會事業管理相關的各項工作。負責指導推進社區公共服務和綜合管理等工作。負責轄區內退役軍人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訪維穩、禁毒、反邪教以及綜治工作平臺日常管理協調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矛盾糾紛化解、普法宣傳、網格化綜合管理等工作,協助做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工作。指導社區建設,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負責僑居造福工程的分配和農場舊公房的清退。負責農場干部職工的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退休。負責困難歸僑僑眷、農場職工困難補助的審核辦理等相關工作。指導計生協會、老體協工作。協調聯系武裝部、公安、安委、司法、消防救援、醫保、殘聯、僑聯、計生協會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陳文華
辦公電話:0595-22067007
(五)城市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參與城市規劃的編制。負責街道職責范圍內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建設、工程招投標、自然資源、鄉村振興、公用事業、物業管理、交通管理、市容環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防澇排漬、人防、棚改、征地、征遷、安置等工作,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協助職能部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土地(林地)管理、工程質量監管、工程安全監管、建筑節能監管及竣工驗收管理等工作。推進“街巷長制”工作。負責轄區內“三農”工作,指導社區經濟組織和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的水土保持、水利建設、河長制、湖長制、水事糾紛調解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陳旭初
辦公電話:0595-22066328
第六條 雙陽街道設置下列3個事業單位,均為街道所屬財政核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副科級。
(一)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加掛黨群服務中心、綜治中心牌子)。承擔便民服務中心的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負責中心窗口的日常運行管理。承擔政務服務、社區服務、社會保障、住房保障、養老助殘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眾的綜合便民服務工作,協調推動社區便民服務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事務性工作和公共服務職能,為企業法人、黨員和群眾辦事提供服務。指導協調進駐(延伸)綜合便民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有關政策咨詢、行政投訴、企業服務、便民生活等服務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網格化綜合管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謝秀珠
辦公電話:0595-22061038
(二)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加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承擔勞動保障、社會保障、人才開發引進、農業農村、水利、科技、企業服務管理、綜合統計、城市管理、環境衛生、社區建設、社區治理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服務、擁軍優屬相關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工作和協助管理文化市場等工作。
負責人:蘇麗敏
辦公電話:0595-22061038
(三)綜合執法隊(加掛綜合執法協調中心牌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受委托,承擔本區域綜合行政執法。建立健全與上級相關部門綜合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協助做好轄區綜合行政執法指揮協調,配合相關行政部門執法,承擔日常巡查、發現和上報線索、協助調查取證等具體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蔡呈新
辦公電話:0595-22062115
第七條 雙陽街道機關行政編制20名,街道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核定,支持黨政領導交叉任職。各黨政內設機構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八條 雙陽街道事業編制29名,其中: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事業編制10名,設主任(副科級)1名、副主任 1名;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事業編制16名,設主任(副科級)1名、副主任2名;綜合執法隊事業編制3名,設隊長(副科級)1名、副隊長1名。事業編制結構按有關文件規定設置。
第九條 街道人大工委、紀檢監察、基層人民武裝等機構和群團機構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群團組織章程設置。
第十條 雙陽街道要結合本街道“三定”規定,在黨政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綜合設置若干崗位,規范崗位名稱,細化崗位職責,建立“一對多”或“多對一”的崗位與區直部門對應機制。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泉州市洛江區雙陽街道辦事處地址:泉州市洛江區雙陽街道西環路18號
電話:0595-22061038
傳真:0595-22061243
郵編:36201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冬時令)08:00--12:00,14:30--17:30
(夏時令)0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