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 |
泉州市洛江區發改局 |
辦公地址 |
泉州市洛江區萬榮街97號機關大院前樓4樓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冬令時:2:30-5:30) |
聯系電話 |
0595-22630003 |
負責人姓名 |
潘凱鋒 |
工作職能 |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價格宏觀管理、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戰略方針和政策。起草并組織實施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價格宏觀管理、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有關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二)承擔統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跟蹤和預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協調推進全區經濟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有關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等。 (四)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區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權限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負責重大建設項目后評價的管理與協調。加強中央、省、市級預算內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統籌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的指導、協調和監管等。 (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參與擬訂和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規劃。牽頭擬訂交通運輸、能源保障總體規劃,協調綜合運輸、能源保障體系建設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產業技術進步、項目成果轉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研究提出并協調推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區域開發、城鎮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牽頭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建設,研究提出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跟蹤督促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落實,組織開展全區營商環境評估和績效考評。牽頭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問題。健全重大項目融資對接長效機制。配合推動政府出資的產業投資基金發展。 (七)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目標、政策。參與全區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與監測以及研究提出防范外債風險措施。參與全區對外招商項目推介,按規定負責審批、審核、轉報利用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指導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先行區建設。 (八)負責全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重大項目及市級重點項目盤子的生成、儲備、推進和跟蹤,牽頭負責項目實施過程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區重點項目建設情況的研究分析,提出有關對策建議,牽頭負責項目建設情況的督查、考核。組織開展區級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篩選安排,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點項目建設保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根據國內外兩個市場與我區有關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調整糧食等重要商品區內供求的總量與進出口計劃。 (十)監測、預警市場價格,分析價格形勢,擬訂并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組織實施價格調控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價格成本監審和調查及信息公開。負責涉案、涉紀、涉稅價格認定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參與擬訂教育、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民政、體育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二)負責協調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區生態文明建設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涉及洛江的改革任務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各項工作。指導推進綠色發展,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 (十三)研究提出我區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區本級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含救災物資,下同)的采購、收儲、輪換、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我區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區級儲備糧行政管理,承擔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供求變化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十四)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擬訂我區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以及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指導科技創新、技術改造。 (十五)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六)配合組織開展區際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區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承擔區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十七)負責統籌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區電子政務建設和應用工作,綜合管理和調度使用全區政務信息資源,組織協調信息資源匯聚共享和開放開發。 (十八)按有關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
機構設置 |
區發改局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規劃股、投資和重點項目管理股、體改和行政審核審批股(政策法規股)、價格管理股、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