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紀委監委關于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相關要求和區委、區政府關于認真落實保障民生實事工作要求,以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執法公信力,決定在我區開展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現面向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群眾公開征集問題線索。
一、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內容
基層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
(一)違規異地執法問題。未履行異地辦案協作手續的,未解決管轄爭議的,未在當地有關機關配合下等情況,違規實施異地執法的行為。
(二)趨利性執法問題。直接或變相下達處罰指標、非稅收入任務,將考核評價結果與案件辦理或罰款收入掛鉤,利用執法職權刁難企業、謀取利益等行為。
(三)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未按照法律法規明確收費、罰款、檢查、查封的事項、依據和標準,向社會公開。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組織或人員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擅自增設執法事項,提高標準、金額、頻次,不當擴大查封扣押范圍等行為。未及時制定、調整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不規范適用行政裁量權,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類案不同罰。
(四)執法簡單、粗暴問題。重處罰、輕教育,以罰代管、一罰了之。不聽陳述申辯、不問緣由,對待群眾“冷橫硬推”,甚至粗暴執法等問題。“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
(五)執法“尋租”問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吃拿卡要、違規提供有償服務,對輔助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監管不力等行為,對參與執法的第三方機構和人員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六)執法不作為問題。對群眾和企業反映問題視而不見、久拖不決、壓案不查,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不處理、該立案的不立案、該處罰的不處罰、拖延導致辦理案件超時限,該移的案件不移送等行為。
三、征集方式
1.受理電話:0595-22633956(電話反映時間為工作日夏令時8:30-12:00,15:00-18:00;冬令時8:30-12:00,14:30-17:30)。
2.信函郵寄:洛江區農水局,地址:泉州市洛江區堤后路橋南花苑5號樓四樓。
四、征集須知
(一)線索真實性:舉報人需如實提供問題線索,包括時間、地點、人員、具體問題描述及相關證據材料(如錄音、錄像、執法文書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實。
(二)受理范圍:本公告僅受理整治內容中明確的六個方面突出問題線索,其他信訪、投訴事項請通過法定途徑另行反映。
(三)實名優先:鼓勵實名舉報,我們將對查證屬實的情況依法處理并反饋結果,對實名舉報者嚴格保密,依法保護投訴舉報人的合法權益。